2015年湖北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考點精講:所有權的繼受取得
湖北2015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考點精講:所有權的繼受取得
2015年湖北成人高考將于10月24、25日舉行,湖北成人高考網(wǎng)整理了2015年湖北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考點精講,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所有權的繼受取得
繼受取得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權與意志為依據(jù),通過某種法律行為或法律事件從原所有人那里取得財產(chǎn)所有權的方式。
繼受取得的主要方式為:
1)財產(chǎn)轉讓:通過買賣、贈與、互易等民事法律行為,由一方將財產(chǎn)所有權轉移給另外一方所有,新的所有人取得物的所有權;原所有人的所有權消滅;
2)繼承或受遺贈:根據(jù)繼承法的規(guī)定,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chǎn),可以根據(jù)遺囑或法定繼承方式,由繼承人繼承或接受遺贈;
3)其他合法取得:
例如,國家通過贖買、征收、征購、征用等方式取得國家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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