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模擬試題及答案(10)
11.某一暫停施工的建筑工地因為積水而形成一個較大的水坑。乙12歲的兒子下水游泳時,不幸溺水身亡。確立該損害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為( A )
A.過錯責任原則 B.無過錯責任原則C.嚴格責任原則 D.公平責任原則
特殊侵權行為:指行為人即使無過錯,但他人的損害確系與行為人有關的行為、事件或者特別原因所致,因而適用民法上特別責任條款或民事特別法規(guī)定應負民事責任的行為,特殊侵權行為主要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特殊侵權行為主要有:
(1)國家機關或其工作人員的職務侵權行為。(2)產品質量不合格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
(3)高度危險作業(yè)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 (4)環(huán)境污染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
(5)地面施工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 (6)工作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
(7)飼養(yǎng)的動物致人損害的行為。 (8)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
12.下列各項中不屬于高度危險作業(yè)致人損害民事責任構成要件的是( D )
A.須從事高度危險作業(yè) B.有損害事實的存在
C.高度危險作業(yè)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 D.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13.職務侵權民事責任的行為主體是( B )
A.國家機關或者國有企業(yè)的工作人員B.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
C.非接受國家機關委托的人員 D.非國家機關臨時雇傭的人員
l4.下列情形中適用公平原則的是( A )
A.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法律又沒有明確規(guī)定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B.雙方當事人都存在損失
C.雙方當事人過錯相當
D.雙方當事人都有過錯
公平責任原則的含義:指當事人雙方對損害的發(fā)生均無過錯,法律又無特別規(guī)定適用無過錯原則時,由法院根據公平的觀念,在考慮當事人雙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情況的基礎上,責令加害人對受害人的財產損害給予適當補償,由當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擔損失的一種歸責制度。
15.對于繼承權放棄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A )
A.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可以在被繼承人生前作出 B.放棄繼承權不能以不履行法定義務為條件
C.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后又在遺產處理后反悔的,不予支持 D.放棄繼承權只能采取明示的方式
1、繼承權放棄的概念:指繼承人于繼承開始后所作出的放棄其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的意思表示。
2、繼承權放棄的方式: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在遺產處理前,可用口頭或書面方式向其他繼承人作出。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會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則繼承人不得放棄繼承權。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3、繼承權放棄的效力: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效力,溯及自繼承開始之時。
16.甲與乙之間簽訂有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由乙對甲進行扶養(yǎng),而甲則將其居住的房屋遺贈給乙。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不認真履行其扶養(yǎng)義務,導致甲經常處于生活缺乏照料的狀態(tài)。甲死后,法院可以( D )
A.直接解除甲和乙的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 B.確認甲和乙的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無效
C.直接剝奪乙的受遺贈權 D.可以酌情對乙受遺贈的財產數額予以限制
17.關于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生前債務的表述正確的是( C )
A.繼承人應清償被繼承人生前的全部債務
B.繼承人可以只繼承遺產而拒絕清償被繼承人生前債務
C.繼承人應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清償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
D.繼承人有權按其意志決定是否清償被繼承人生前債務
18.根據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財產權利義務的范圍,繼承可以分為( B )
A.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 B.有限繼承與無限繼承
C.共同繼承與單獨繼承 D.本位繼承與代位繼承
1、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根據繼承財產的方式,分為:)
2、有限繼承和無限繼承。(根據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財產權利義務的范圍,分為:)
3、共同繼承和單獨繼承。(根據參與繼承的人數,分為:)
4、本位繼承與代位繼承。(根據繼承人參與繼承時的地位,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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