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考點精講: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湖北2015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考點精講: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2015年湖北成人高考將于10月24、25日舉行,湖北成人高考網(wǎng)整理了2015年湖北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考點精講,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guī)定了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 停止侵害;
(二) 排除妨礙;
(三) 消除危險;
(四) 返還財產(chǎn);
(五) 恢復原狀;
(六) 修理、重作、更換;
(七) 賠償損失;
(八) 支付違約金;
(九) 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 賠禮道歉。
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適用上述規(guī)定外,還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處以罰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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