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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漢音樂學院藝術類(專業(yè))招生簡章

來源:湖北自考網(wǎng) 時間:2013-01-10


武漢音樂學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一、培養(yǎng)目標

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音樂、舞蹈專業(yè)人才及師資。

二、專業(yè)、學制、學歷層次

專業(yè) 專業(yè)方向 及 學 制 教學單位
音樂學 音樂教育 (四年) 音樂教育學院
音樂學理論(五年) 音樂學系
藝術管理(四年)
鋼琴調律(四年) 演藝學院
作曲與作曲
技術理論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五年) 作曲系
視唱練耳(四年)
錄音藝術 音樂音響導演(四年)
音樂編輯與制作(四年) 演藝學院
音樂表演 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 (五年) 作曲系
演唱(民族聲樂、美聲)(四年) 聲樂系
中國樂器演奏(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民族打擊樂器)(四年) 民樂系
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號、圓號、長號、大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西洋打擊樂器)(四年) 管弦系
鍵盤樂器演奏(鋼琴、鋼琴藝術指導) (四年) 鋼琴系
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四年) 演藝學院
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鋼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電子鍵盤) (四年)
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電吉他、電貝司、電小提琴、電大提琴、爵士鼓、古典吉他、薩克斯管) (四年)
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與教育 (四年) 舞蹈系

三、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我院各專業(yè)方向均面向全國招生,報考條件如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符合報考專業(yè)體檢要求。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應屆畢業(yè)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計劃的說明

  我院屬于教育部批準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之一,在國家招生計劃正式下達前須提前自行組織專業(yè)考試。具體招生計劃數(shù)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后將在招生考試網(wǎng)上公布(網(wǎng)址:http://zsks.whcm.edu.cn),請考生屆時在我院校園網(wǎng)上查詢。

五、專業(yè)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我院專業(yè)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的方式。網(wǎng)上報名時,考生務必認真校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再提交,如考生所填內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武漢音樂學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試科目及內容要求》,將視為專業(yè)報名無效?,F(xiàn)場確認前考生可憑本人注冊賬號登錄網(wǎng)報系統(tǒng)查詢和更改報考信息,報考信息一經(jīng)確認,一律不予更改。

1、網(wǎng)上報名:

(1)網(wǎng)址:http://zsks.whcm.edu.cn(2)時間:2013年1月13日至2月13日

2、現(xiàn)場確認時間:

2013年2月17-18日,報考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專業(yè)方向的考生現(xiàn)場確認;

2013年2月22日,報考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視唱練耳、指揮、鋼琴調律、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專業(yè)方向的考生現(xiàn)場確認;

2013年2月24-25日,報考演唱(民族聲樂和美聲)、中國樂器(含民族打擊樂器)演奏、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舞蹈表演與教育專業(yè)方向的考生現(xiàn)場確認。

3、現(xiàn)場確認地點:武漢市武昌區(qū)張之洞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新校區(qū)A棟一樓。

4、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

湖北省考生持“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 復印件3張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張,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包括采集照片、校驗報名信息并簽名確認及繳費和領取準考證)。

外省考生如已在戶口所在?。ㄊ校└哒修k辦理藝術類高考報名手續(xù),須持藝術類高考準考證復印件3張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張;
如未辦理高考報名手續(xù),須持所在學校介紹信或畢業(yè)證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張,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包括采集照片、校驗報名信息并簽名確認及繳費和領取準考證)。#p#分頁標題#e#

專業(yè)報名初試費每方向每人次150元;
通過初試者,需辦理復試手續(xù)并繳納復試費每方向每人次200元;
初復試一并進行的,每方向每人次350元。

所有參加專業(yè)報名網(wǎng)報的考生必須參加專業(yè)報名的現(xiàn)場確認,否則將視作無效報名。

因故未在網(wǎng)上報名的考生,可在現(xiàn)場確認時進行網(wǎng)報的補報(需交補報手續(xù)費100元)。

注意事項:


①每位考生限報三個專業(yè)方向(含主報和兼報),多報無效,如果考生所報考的三個專業(yè)方向在考試時間上發(fā)生沖突,由考生自行取舍;


②鍵盤樂器演奏中的鋼琴演奏與鋼琴藝術指導初、復試均同考場考試,考試內容與要求相同,二者之間既可單報也可兼報,單報按一個專業(yè)方向收費,兼報按兩個專業(yè)方向收費;


③各專業(yè)方向考試曲目的填寫順序必須按照招生簡章規(guī)定曲目的順序填寫;


④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視唱練耳、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指揮、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專業(yè)方向專業(yè)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⑤視唱、聽寫、樂理科目分別按A、B、C三個類別進行考試,具體見專業(yè)考試科目設置與內容;

⑥演奏、演唱、指揮類科目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演唱、指揮考試內容的全部或部分;

⑦除演唱(民族聲樂、美聲)方向外,專業(yè)考試分初、復試進行的其他音樂表演各專業(yè)方向初、復試曲目均不得重復;

⑧除特別說明可以視譜演奏(唱)的曲目外,其他曲目均為背譜演奏(唱)。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將在我院招生考試網(wǎng)http://zsks.whcm.edu.cn中的 “考試日程安排” 欄目中另行公布。

考試地點:武漢市武昌區(qū)張之洞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新校區(qū)。

七、專業(yè)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結構(演奏、演唱、指揮類考試科目均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演唱、指揮考試內容的全部或部分)

1、音樂教育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聲樂演唱:不同風格聲樂作品2首〔考生自備僅存有本場考試曲目的鋼琴伴奏CD一張,也可清唱,不另配(帶)伴奏人員;
考生須仔細檢查CD質量,如因CD質量問題影響考試,由考生本人負責〕;

(2)鋼琴演奏:自然大調、和聲小調音階、琶音1套〔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四個八度〕,練習曲1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程度),樂曲1首(含音樂會練習曲);

(3)朗誦短文(詩)1篇(首);

(4)加試:舞蹈或其它一種樂器演奏(鋼琴除外),加試為考生自愿參加的考試科目,是否加試由考生自主選擇,加試成績達到及格分數(shù)(百分制的60分)之后,按“加試成績х3%”計入百分制的專業(yè)結構成績。

(5)視唱、聽寫、樂理。(C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聲樂41%+鋼琴41%+朗誦3%+視唱3%+聽寫6%+樂理6%+加試計分。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30%+專業(yè)結構成績70%。

2、音樂學理論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中外音樂基礎知識(以國家頒布的《中小學音樂課程標準》為依據(jù),參考人民音樂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音樂》);

(2)音樂文論寫作:聽音樂寫作文1篇,音樂議論文1篇;

(3)面試:器樂演奏1首(樂器不限),演唱1首(體裁風格不限),回答問題(內容限于人民音樂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音樂》);

(4)聽寫、樂理。(C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中外音樂基礎知識30%+音樂文論寫作30%+器樂演奏10%+演唱10%+回答問題10%+聽寫6%+樂理4%。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50%+專業(yè)結構成績50%。

3、藝術管理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音樂文論寫作:聽音樂寫作文1篇,音樂議論文1篇;

(2)表演能力測試:器樂演奏1首(樂器不限)、演唱1首(體裁風格不限)。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音樂文論寫作60%+表演能力測試40%。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80%+專業(yè)結構成績20%。

說明:藝術管理方向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當年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按結構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獲得我院其他任一專業(yè)方向“文化考試通知書”的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均可填報藝術管理專業(yè)方向,達到錄取條件且在藝術管理專業(yè)方向上線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結合招生計劃,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

4、鋼琴調律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鋼琴演奏:大、小調音階、琶音1套〔二升二降調號以上(含二升二降)、四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練習曲1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程度),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樂曲1首(中外不限);

(2)聽寫(A類)、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鋼琴演奏57%+聽寫39%+樂理4%。

5、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作曲Ⅱ(鋼琴曲寫作),基礎和聲;

(2)面試: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如選擇鋼琴必須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獨奏作品1首),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視唱(考試在面試中進行)、聽寫、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3%+基礎和聲17%+樂器演奏13%+綜合素質17%+視唱3%+聽寫6%+樂理6%。

6、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指揮(5首作品或大型作品5個樂章,需含合唱及管弦樂作品),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基礎和聲;

(2)面試:鋼琴演奏(必須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視唱(包括二聲部彈唱,考試在面試中進行),聽寫,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指揮23%+作曲Ⅰ15%+基礎和聲17%+樂器演奏13%+綜合素質17%+視唱3%+聽寫6%+樂理6%。

7、視唱練耳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視唱Ⅰ,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聽寫;

(2)面試:鋼琴演奏(必須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視唱Ⅱ,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樂理(A類),基礎和聲。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視唱Ⅰ19%+視唱Ⅱ5%+聽寫24%+作曲Ⅰ12%+鋼琴演奏16%+綜合素質4%+樂理12%+基礎和聲8%。

8、音樂音響導演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作曲Ⅱ(多聲部寫作),基礎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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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試: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如選擇鋼琴要求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獨奏作品1首),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視唱(考試在面試中進行),聽寫,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3%+基礎和聲17%+樂器演奏13%+綜合素質17%+視唱3%+聽寫6%+樂理6%。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50%+專業(yè)結構成績50%。

9、音樂編輯與制作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流行歌曲寫作,和聲編配;

(2)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如選擇鋼琴要求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獨奏作品1首);

(3)聽寫,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流行歌曲寫作30%+和聲編配30%+樂器演奏30%+聽寫6%+樂理4%。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50%+專業(yè)結構成績50%。

10、演唱(民族聲樂、美聲)方向

●民族聲樂

初試:歌曲2首。

復試:

(1)不同風格的歌曲5首(其中應包含1首傳統(tǒng)民歌或根據(jù)傳統(tǒng)民歌改編的歌曲或戲曲、說唱風格的歌曲),音域測試;

(2)視唱,聽寫,樂理。(B類)

●美聲

初試:歌曲2首。

復試:

(1)不同風格的歌曲5首(其中應包含中國歌曲1首;
外國藝術歌曲或外國歌劇詠嘆調1首,用原文演唱),音域測試;

(2)視唱,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唱90%+視唱2%+聽寫4%+樂理4%。

說明:報考演唱方向的考生自帶鋼琴伴奏人員,初試時不化濃妝、不穿演出服、不穿鞋跟超過5cm以上的高跟鞋,復試自便。

11、中國樂器演奏方向

●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

初試:快速或技巧性練習曲1首,有一定難度的樂曲1首。

復試:

(1)有一定難度的、不同風格的樂曲3首(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民族打擊樂器

初試:中國大鼓樂曲1首,排鼓樂曲1首。

復試:

(1)鍵盤打擊樂器樂曲或練習曲1首,小軍鼓樂曲或練習曲1首,自選樂器演奏(從定音鼓、板鼓、手鼓、木琴、馬林巴、組合打擊樂器中自選)練習曲或樂曲1首;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5%+演奏復試60%+視奏5% +聽寫6%+樂理4%。

12、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方向

●小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四升四降調號以內(含四升四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四升四降調號以內(含四升四降)〕,三度、六度、八度、伸指八度、十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羅德、頓特op.35、帕格尼尼隨想曲)。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或巴赫無伴奏奏鳴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中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三度、六度、八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克萊采爾練習曲及羅德、頓特op.35、帕格尼尼隨想曲)。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炫技性樂曲和協(xié)奏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大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三度、六度、八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大提琴練習曲》(宋濤編2、3冊)、《波泊爾大提琴高級練習曲40首》〕。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炫技性樂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低音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二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二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赫拉貝、斯托爾希練習曲》)。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炫技性樂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木管、銅管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1套〔三升三降調號以內(含三升三降)分別用連音、吐音吹奏〕,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

復試:

(1)樂曲1首,奏鳴曲或協(xié)奏曲1個樂章(與鋼琴合作的奏鳴曲可以視譜演奏);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奏鳴曲、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西洋打擊樂器

初試:
①軍鼓:滾奏技巧1分鐘(由慢至漸快至快至漸慢至慢,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演奏),練習曲2首(選自《軍鼓練習曲集》(科伊內編著)、《科勞·埃爾》);

②馬林巴琴:大、小調音階、琶音、分解和弦(各種升、降調號、三個八度以上),練習曲2首(兩個升、降調號以上,二棰或四棰);

③定音鼓:滾奏技巧(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制音技巧(各種音符、休止符)。

復試:

(1)軍鼓:獨奏曲1首;

(2)馬林巴琴(二棰、四棰不限):樂曲1首〔選自以下曲目:《匈牙利狂想曲》(捷克包佩)、《查爾達什舞曲》(西班牙 蒙蒂)、《艾瑞克四首小品》(法國 艾瑞克)、《竹林》(日本 安貝圭子)、《櫻花》(日本 安貝圭子)、《羅薩曼前奏曲》(法國 羅薩若)、《羅薩曼協(xié)奏曲》(法國羅薩若)、《風紋》(日本 安貝圭子)、《蛙人》(日本 安貝圭子)、《北方的壺》(日本 安貝圭子)、《?!罚ㄈ毡?安貝圭子)、《傳奇》(西班牙 阿爾信里尼)〕;#p#分頁標題#e#

(3)定音鼓: 練習曲2首;

(4)自選樂器演奏(在爵士鼓、民族排鼓、中國大鼓、套鼓中任選):練習曲、樂曲各1首;

(5)視奏(軍鼓和馬林巴樂曲);

(6)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5%+演奏復試60%+視奏5%+聽寫6%+樂理4%。

13、鍵盤樂器演奏方向

●鋼琴●鋼琴藝術指導

初試:技巧性練習曲2首(其中1首須選自肖邦練習曲)。

復試:

(1)復調作品1首(前奏曲與賦格),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樂曲1首(中外不限);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5%+演奏復試60%+視奏5%+聽寫6%+樂理4%。

14、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演唱歌曲4首(唱法不限,考生自備僅存有本場考試曲目的伴奏CD一張,也可清唱,不另配(帶)伴奏;
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使用話筒演唱;
考生須仔細檢查CD質量,如因CD質量問題影響考試,由考生本人負責)。

(2)聽寫,樂理。(C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唱90%+聽寫6%+樂理4%。

15、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方向

●鋼琴

初試:技巧性練習曲2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740程度)。

復試:復調作品1首(前奏曲與賦格),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樂曲1首(中外不限);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手風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一套(調性不限),練習曲或快速技巧性樂曲1首。

復試:

(1)復調作品1首,不同風格的樂曲2首(中外不限);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電子管風琴

初試:練習曲1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740程度),快速技巧性樂曲1首。

復試:

(1)復調作品1首(巴赫三部創(chuàng)意曲程度以上),中型樂曲1首;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電子鍵盤

初試:技巧性練習曲1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740程度),爵士樂曲1首。

復試:

(1)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有一定難度的流行樂曲1首(不含爵士樂曲);
流行樂曲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考生須使用考場提供的鋼琴或電子鍵盤樂器演奏,如使用電子鍵盤樂器演奏,不得提前預制伴奏音響。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4%+演奏復試56%+視奏10%+聽寫6%+樂理4%。

16、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

●電小提琴、電大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單音音階、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二升二降調號及以上),雙音音階1套(三度、六度、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快速技巧性練習曲1首。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或巴赫無伴奏奏鳴曲1個快板樂章,炫技性樂曲1首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流行樂曲視奏。(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帶伴奏人員)

(2)聽寫;
樂理。(B類)

●電吉他、電貝司(只能選擇其中一種報考,不能互相兼報)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1套(二升二降調號及以上),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快速技巧性練習曲1首(無伴奏)。

復試:

(1)和弦練習曲1首,炫技性練習曲1首(無伴奏),樂曲1首;
流行樂曲視奏。(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帶伴奏人員)

(2)聽寫,樂理。(B類)

●爵士鼓

初試:小軍鼓基本功練習2條(1條滾奏,力度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演奏;
1條選自Sabin軍鼓基本功40條),軍鼓練習曲1首。

復試:

(1)爵士套鼓基本功訓練1首,爵士套鼓樂曲3首;
爵士鼓和軍鼓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古典吉他

初試:大調或小調單音音階1套(兩升兩降調號及以上),雙音音階1套(三度、六度、八度、十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輪指練習曲或含有輪指技術的樂曲1首,復調作品1首(選自巴赫無伴奏小提琴組曲、大提琴組曲或魯特琴作品)。

復試:

(1)練習曲2首(維拉·羅伯斯十二首高級練習曲1首、巴里奧斯練習曲或巴里奧斯音樂會練習曲1首),協(xié)奏曲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或大型獨奏樂曲1首;
視奏。(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帶伴奏人員)

(2)聽寫,樂理。(B類)

●薩克斯管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1套〔二升二降調號及以上,分別用連音、吐音吹奏〕,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

復試:

(1)樂曲1首,奏鳴曲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奏鳴曲、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帶伴奏人員)

(2)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4%+演奏復試56%+視奏10%+聽寫6%+樂理4%。

17、舞蹈表演與教育

初試:舞蹈基本功,包括
①踢、搬、控前旁后腿;

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橫雙飛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飛腳(男)、旋子(男)、蠻子(男)、蹦子(男);

③四位轉、平轉、揮邊轉或旁腿轉;

④點翻、串翻、掃堂(男)、贊步(男)。以上各種技巧可作復合性的展示,考生初試應著練功服(女:體操服、褲襪;
男:汗衫、緊身練功褲)。

復試:舞蹈表演(限三分鐘以內,自備伴奏CD;
考生須仔細檢查CD質量,如因CD質量問題影響考試,由考生本人負責),舞蹈模仿。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初試(舞蹈基本功)50%+復試(舞蹈表演及模仿)50%。

八、文化科目考試

考生持本院“文化考試通知書”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辦理高考手續(xù),并參加全國高等院校文科類或理科類規(guī)定的全部科目考試。

九、錄取

1、音樂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shù)線前提下,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70%+文化課高考成績30%),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2、音樂學理論、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shù)線的前提下,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50%+文化課高考成績50%),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3、藝術管理方向考生,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當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 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20%+文化課高考成績80%),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獲得我院其它任一專業(yè)方向“文化考試通知書”的考生,均可填報藝術管理專業(yè)方向,達到錄取條件且在藝術管理專業(yè)方向上線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結合招生計劃,按文化課高考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如文化課高考成績總分相同,按語文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仍相同,則按英語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再相同,則參照其專業(yè)結構成績。#p#分頁標題#e#

4、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指揮、視唱練耳、演唱、中國樂器演奏、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鋼琴演奏、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舞蹈表演與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shù)線的前提下,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專業(yè)結構成績,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十、其它事項

1、《樂理》、《視唱》、《聽寫》及其它專業(yè)筆試科目考試大綱均在我院招生考試網(wǎng)上http://zsks.whcm.edu.cn另行發(fā)布。

2、報考演奏專業(yè)的考生考試時及入學后所用樂器,除鋼琴、電子鍵盤樂器之外的其它樂器一律自備。招生考試期間,電子管風琴考場備有電子管風琴(雅馬哈900型),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號的樂器,請自備;
西洋打擊樂器和民族打擊樂器考場備有定音鼓、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
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考場備有爵士鼓,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

3、嚴禁考生將任何書刊、報紙、資料、無線通訊設備和電子產品及其他違規(guī)物品帶入考場,對作弊和違規(guī)考生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jīng)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及被錄取資格,已經(jīng)入學的,取消其學籍。

4、已被錄取的新生應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自動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規(guī)定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學籍。

5、新生入學第一年為試讀期,試讀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6、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各種待遇按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本簡章未盡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導致的調整變更,招生辦公室將在我院校園網(wǎng)上及時發(fā)布信息,并以新發(fā)布的信息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校園網(wǎng)上的招生信息。

8、本簡章由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27-88076720(高峰期線路忙時,請耐心撥打)

溫馨提示:

各位考生在我院專業(yè)報名時,務必認真、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尤其是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確保信息準確無誤,以便招考期間聯(lián)系。


武漢音樂學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一、培養(yǎng)目標

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音樂、舞蹈專業(yè)人才及師資。

二、專業(yè)、學制、學歷層次

專業(yè) 專業(yè)方向 及 學 制 教學單位
音樂學 音樂教育 (四年) 音樂教育學院
音樂學理論(五年) 音樂學系
藝術管理(四年)
鋼琴調律(四年) 演藝學院
作曲與作曲
技術理論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五年) 作曲系
視唱練耳(四年)
錄音藝術 音樂音響導演(四年)
音樂編輯與制作(四年) 演藝學院
音樂表演 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 (五年) 作曲系
演唱(民族聲樂、美聲)(四年) 聲樂系
中國樂器演奏(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民族打擊樂器)(四年) 民樂系
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號、圓號、長號、大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西洋打擊樂器)(四年) 管弦系
鍵盤樂器演奏(鋼琴、鋼琴藝術指導) (四年) 鋼琴系
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四年) 演藝學院
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鋼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電子鍵盤) (四年)
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電吉他、電貝司、電小提琴、電大提琴、爵士鼓、古典吉他、薩克斯管) (四年)
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與教育 (四年) 舞蹈系

三、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我院各專業(yè)方向均面向全國招生,報考條件如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符合報考專業(yè)體檢要求。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應屆畢業(yè)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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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計劃的說明

  我院屬于教育部批準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之一,在國家招生計劃正式下達前須提前自行組織專業(yè)考試。具體招生計劃數(shù)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后將在招生考試網(wǎng)上公布(網(wǎng)址:http://zsks.whcm.edu.cn),請考生屆時在我院校園網(wǎng)上查詢。

五、專業(yè)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我院專業(yè)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的方式。網(wǎng)上報名時,考生務必認真校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再提交,如考生所填內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武漢音樂學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試科目及內容要求》,將視為專業(yè)報名無效。現(xiàn)場確認前考生可憑本人注冊賬號登錄網(wǎng)報系統(tǒng)查詢和更改報考信息,報考信息一經(jīng)確認,一律不予更改。

1、網(wǎng)上報名:

(1)網(wǎng)址:http://zsks.whcm.edu.cn(2)時間:2013年1月13日至2月13日

2、現(xiàn)場確認時間:

2013年2月17-18日,報考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專業(yè)方向的考生現(xiàn)場確認;

2013年2月22日,報考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視唱練耳、指揮、鋼琴調律、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專業(yè)方向的考生現(xiàn)場確認;

2013年2月24-25日,報考演唱(民族聲樂和美聲)、中國樂器(含民族打擊樂器)演奏、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舞蹈表演與教育專業(yè)方向的考生現(xiàn)場確認。

3、現(xiàn)場確認地點:武漢市武昌區(qū)張之洞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新校區(qū)A棟一樓。

4、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

湖北省考生持“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 復印件3張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張,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包括采集照片、校驗報名信息并簽名確認及繳費和領取準考證)。

外省考生如已在戶口所在省(市)高招辦辦理藝術類高考報名手續(xù),須持藝術類高考準考證復印件3張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張;
如未辦理高考報名手續(xù),須持所在學校介紹信或畢業(yè)證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張,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包括采集照片、校驗報名信息并簽名確認及繳費和領取準考證)。

專業(yè)報名初試費每方向每人次150元;
通過初試者,需辦理復試手續(xù)并繳納復試費每方向每人次200元;
初復試一并進行的,每方向每人次350元。

所有參加專業(yè)報名網(wǎng)報的考生必須參加專業(yè)報名的現(xiàn)場確認,否則將視作無效報名。

因故未在網(wǎng)上報名的考生,可在現(xiàn)場確認時進行網(wǎng)報的補報(需交補報手續(xù)費100元)。

注意事項:


①每位考生限報三個專業(yè)方向(含主報和兼報),多報無效,如果考生所報考的三個專業(yè)方向在考試時間上發(fā)生沖突,由考生自行取舍;


②鍵盤樂器演奏中的鋼琴演奏與鋼琴藝術指導初、復試均同考場考試,考試內容與要求相同,二者之間既可單報也可兼報,單報按一個專業(yè)方向收費,兼報按兩個專業(yè)方向收費;


③各專業(yè)方向考試曲目的填寫順序必須按照招生簡章規(guī)定曲目的順序填寫;


④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視唱練耳、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指揮、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專業(yè)方向專業(yè)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⑤視唱、聽寫、樂理科目分別按A、B、C三個類別進行考試,具體見專業(yè)考試科目設置與內容;

⑥演奏、演唱、指揮類科目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演唱、指揮考試內容的全部或部分;

⑦除演唱(民族聲樂、美聲)方向外,專業(yè)考試分初、復試進行的其他音樂表演各專業(yè)方向初、復試曲目均不得重復;

⑧除特別說明可以視譜演奏(唱)的曲目外,其他曲目均為背譜演奏(唱)。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將在我院招生考試網(wǎng)http://zsks.whcm.edu.cn中的 “考試日程安排” 欄目中另行公布。

考試地點:武漢市武昌區(qū)張之洞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新校區(qū)。

七、專業(yè)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結構(演奏、演唱、指揮類考試科目均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演唱、指揮考試內容的全部或部分)

1、音樂教育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聲樂演唱:不同風格聲樂作品2首〔考生自備僅存有本場考試曲目的鋼琴伴奏CD一張,也可清唱,不另配(帶)伴奏人員;
考生須仔細檢查CD質量,如因CD質量問題影響考試,由考生本人負責〕;

(2)鋼琴演奏:自然大調、和聲小調音階、琶音1套〔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四個八度〕,練習曲1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程度),樂曲1首(含音樂會練習曲);

(3)朗誦短文(詩)1篇(首);

(4)加試:舞蹈或其它一種樂器演奏(鋼琴除外),加試為考生自愿參加的考試科目,是否加試由考生自主選擇,加試成績達到及格分數(shù)(百分制的60分)之后,按“加試成績х3%”計入百分制的專業(yè)結構成績。

(5)視唱、聽寫、樂理。(C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聲樂41%+鋼琴41%+朗誦3%+視唱3%+聽寫6%+樂理6%+加試計分。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30%+專業(yè)結構成績70%。

2、音樂學理論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中外音樂基礎知識(以國家頒布的《中小學音樂課程標準》為依據(jù),參考人民音樂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音樂》);

(2)音樂文論寫作:聽音樂寫作文1篇,音樂議論文1篇;

(3)面試:器樂演奏1首(樂器不限),演唱1首(體裁風格不限),回答問題(內容限于人民音樂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音樂》);

(4)聽寫、樂理。(C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中外音樂基礎知識30%+音樂文論寫作30%+器樂演奏10%+演唱10%+回答問題10%+聽寫6%+樂理4%。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50%+專業(yè)結構成績50%。

3、藝術管理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音樂文論寫作:聽音樂寫作文1篇,音樂議論文1篇;

(2)表演能力測試:器樂演奏1首(樂器不限)、演唱1首(體裁風格不限)。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音樂文論寫作60%+表演能力測試40%。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80%+專業(yè)結構成績20%。

說明:藝術管理方向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當年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按結構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獲得我院其他任一專業(yè)方向“文化考試通知書”的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均可填報藝術管理專業(yè)方向,達到錄取條件且在藝術管理專業(yè)方向上線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結合招生計劃,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

4、鋼琴調律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鋼琴演奏:大、小調音階、琶音1套〔二升二降調號以上(含二升二降)、四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練習曲1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程度),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樂曲1首(中外不限);
#p#分頁標題#e#

(2)聽寫(A類)、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鋼琴演奏57%+聽寫39%+樂理4%。

5、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作曲Ⅱ(鋼琴曲寫作),基礎和聲;

(2)面試: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如選擇鋼琴必須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獨奏作品1首),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視唱(考試在面試中進行)、聽寫、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3%+基礎和聲17%+樂器演奏13%+綜合素質17%+視唱3%+聽寫6%+樂理6%。

6、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指揮(5首作品或大型作品5個樂章,需含合唱及管弦樂作品),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基礎和聲;

(2)面試:鋼琴演奏(必須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視唱(包括二聲部彈唱,考試在面試中進行),聽寫,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指揮23%+作曲Ⅰ15%+基礎和聲17%+樂器演奏13%+綜合素質17%+視唱3%+聽寫6%+樂理6%。

7、視唱練耳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視唱Ⅰ,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聽寫;

(2)面試:鋼琴演奏(必須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視唱Ⅱ,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樂理(A類),基礎和聲。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視唱Ⅰ19%+視唱Ⅱ5%+聽寫24%+作曲Ⅰ12%+鋼琴演奏16%+綜合素質4%+樂理12%+基礎和聲8%。

8、音樂音響導演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作曲Ⅱ(多聲部寫作),基礎和聲;

(2)面試: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如選擇鋼琴要求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獨奏作品1首),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視唱(考試在面試中進行),聽寫,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3%+基礎和聲17%+樂器演奏13%+綜合素質17%+視唱3%+聽寫6%+樂理6%。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50%+專業(yè)結構成績50%。

9、音樂編輯與制作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流行歌曲寫作,和聲編配;

(2)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如選擇鋼琴要求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獨奏作品1首);

(3)聽寫,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流行歌曲寫作30%+和聲編配30%+樂器演奏30%+聽寫6%+樂理4%。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50%+專業(yè)結構成績50%。

10、演唱(民族聲樂、美聲)方向

●民族聲樂

初試:歌曲2首。

復試:

(1)不同風格的歌曲5首(其中應包含1首傳統(tǒng)民歌或根據(jù)傳統(tǒng)民歌改編的歌曲或戲曲、說唱風格的歌曲),音域測試;

(2)視唱,聽寫,樂理。(B類)

●美聲

初試:歌曲2首。

復試:

(1)不同風格的歌曲5首(其中應包含中國歌曲1首;
外國藝術歌曲或外國歌劇詠嘆調1首,用原文演唱),音域測試;

(2)視唱,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唱90%+視唱2%+聽寫4%+樂理4%。

說明:報考演唱方向的考生自帶鋼琴伴奏人員,初試時不化濃妝、不穿演出服、不穿鞋跟超過5cm以上的高跟鞋,復試自便。

11、中國樂器演奏方向

●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

初試:快速或技巧性練習曲1首,有一定難度的樂曲1首。

復試:

(1)有一定難度的、不同風格的樂曲3首(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民族打擊樂器

初試:中國大鼓樂曲1首,排鼓樂曲1首。

復試:

(1)鍵盤打擊樂器樂曲或練習曲1首,小軍鼓樂曲或練習曲1首,自選樂器演奏(從定音鼓、板鼓、手鼓、木琴、馬林巴、組合打擊樂器中自選)練習曲或樂曲1首;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5%+演奏復試60%+視奏5% +聽寫6%+樂理4%。

12、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方向

●小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四升四降調號以內(含四升四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四升四降調號以內(含四升四降)〕,三度、六度、八度、伸指八度、十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羅德、頓特op.35、帕格尼尼隨想曲)。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或巴赫無伴奏奏鳴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中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三度、六度、八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克萊采爾練習曲及羅德、頓特op.35、帕格尼尼隨想曲)。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炫技性樂曲和協(xié)奏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大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三度、六度、八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大提琴練習曲》(宋濤編2、3冊)、《波泊爾大提琴高級練習曲40首》〕。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炫技性樂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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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聽寫,樂理。(B類)

●低音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二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二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赫拉貝、斯托爾希練習曲》)。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炫技性樂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木管、銅管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1套〔三升三降調號以內(含三升三降)分別用連音、吐音吹奏〕,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

復試:

(1)樂曲1首,奏鳴曲或協(xié)奏曲1個樂章(與鋼琴合作的奏鳴曲可以視譜演奏);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奏鳴曲、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西洋打擊樂器

初試:
①軍鼓:滾奏技巧1分鐘(由慢至漸快至快至漸慢至慢,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演奏),練習曲2首(選自《軍鼓練習曲集》(科伊內編著)、《科勞·埃爾》);

②馬林巴琴:大、小調音階、琶音、分解和弦(各種升、降調號、三個八度以上),練習曲2首(兩個升、降調號以上,二棰或四棰);

③定音鼓:滾奏技巧(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制音技巧(各種音符、休止符)。

復試:

(1)軍鼓:獨奏曲1首;

(2)馬林巴琴(二棰、四棰不限):樂曲1首〔選自以下曲目:《匈牙利狂想曲》(捷克包佩)、《查爾達什舞曲》(西班牙 蒙蒂)、《艾瑞克四首小品》(法國 艾瑞克)、《竹林》(日本 安貝圭子)、《櫻花》(日本 安貝圭子)、《羅薩曼前奏曲》(法國 羅薩若)、《羅薩曼協(xié)奏曲》(法國羅薩若)、《風紋》(日本 安貝圭子)、《蛙人》(日本 安貝圭子)、《北方的壺》(日本 安貝圭子)、《?!罚ㄈ毡?安貝圭子)、《傳奇》(西班牙 阿爾信里尼)〕;

(3)定音鼓: 練習曲2首;

(4)自選樂器演奏(在爵士鼓、民族排鼓、中國大鼓、套鼓中任選):練習曲、樂曲各1首;

(5)視奏(軍鼓和馬林巴樂曲);

(6)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5%+演奏復試60%+視奏5%+聽寫6%+樂理4%。

13、鍵盤樂器演奏方向

●鋼琴●鋼琴藝術指導

初試:技巧性練習曲2首(其中1首須選自肖邦練習曲)。

復試:

(1)復調作品1首(前奏曲與賦格),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樂曲1首(中外不限);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5%+演奏復試60%+視奏5%+聽寫6%+樂理4%。

14、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演唱歌曲4首(唱法不限,考生自備僅存有本場考試曲目的伴奏CD一張,也可清唱,不另配(帶)伴奏;
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使用話筒演唱;
考生須仔細檢查CD質量,如因CD質量問題影響考試,由考生本人負責)。

(2)聽寫,樂理。(C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唱90%+聽寫6%+樂理4%。

15、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方向

●鋼琴

初試:技巧性練習曲2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740程度)。

復試:復調作品1首(前奏曲與賦格),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樂曲1首(中外不限);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手風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一套(調性不限),練習曲或快速技巧性樂曲1首。

復試:

(1)復調作品1首,不同風格的樂曲2首(中外不限);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電子管風琴

初試:練習曲1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740程度),快速技巧性樂曲1首。

復試:

(1)復調作品1首(巴赫三部創(chuàng)意曲程度以上),中型樂曲1首;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電子鍵盤

初試:技巧性練習曲1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740程度),爵士樂曲1首。

復試:

(1)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有一定難度的流行樂曲1首(不含爵士樂曲);
流行樂曲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考生須使用考場提供的鋼琴或電子鍵盤樂器演奏,如使用電子鍵盤樂器演奏,不得提前預制伴奏音響。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4%+演奏復試56%+視奏10%+聽寫6%+樂理4%。

16、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

●電小提琴、電大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單音音階、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二升二降調號及以上),雙音音階1套(三度、六度、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快速技巧性練習曲1首。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或巴赫無伴奏奏鳴曲1個快板樂章,炫技性樂曲1首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流行樂曲視奏。(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帶伴奏人員)

(2)聽寫;
樂理。(B類)

●電吉他、電貝司(只能選擇其中一種報考,不能互相兼報)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1套(二升二降調號及以上),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快速技巧性練習曲1首(無伴奏)。

復試:

(1)和弦練習曲1首,炫技性練習曲1首(無伴奏),樂曲1首;
流行樂曲視奏。(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帶伴奏人員)

(2)聽寫,樂理。(B類)

●爵士鼓

初試:小軍鼓基本功練習2條(1條滾奏,力度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演奏;
1條選自Sabin軍鼓基本功40條),軍鼓練習曲1首。

復試:

(1)爵士套鼓基本功訓練1首,爵士套鼓樂曲3首;
爵士鼓和軍鼓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古典吉他

初試:大調或小調單音音階1套(兩升兩降調號及以上),雙音音階1套(三度、六度、八度、十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輪指練習曲或含有輪指技術的樂曲1首,復調作品1首(選自巴赫無伴奏小提琴組曲、大提琴組曲或魯特琴作品)。

復試:

(1)練習曲2首(維拉·羅伯斯十二首高級練習曲1首、巴里奧斯練習曲或巴里奧斯音樂會練習曲1首),協(xié)奏曲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或大型獨奏樂曲1首;
視奏。(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帶伴奏人員)

(2)聽寫,樂理。(B類)

●薩克斯管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1套〔二升二降調號及以上,分別用連音、吐音吹奏〕,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p#分頁標題#e#

復試:

(1)樂曲1首,奏鳴曲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奏鳴曲、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帶伴奏人員)

(2)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4%+演奏復試56%+視奏10%+聽寫6%+樂理4%。

17、舞蹈表演與教育

初試:舞蹈基本功,包括
①踢、搬、控前旁后腿;

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橫雙飛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飛腳(男)、旋子(男)、蠻子(男)、蹦子(男);

③四位轉、平轉、揮邊轉或旁腿轉;

④點翻、串翻、掃堂(男)、贊步(男)。以上各種技巧可作復合性的展示,考生初試應著練功服(女:體操服、褲襪;
男:汗衫、緊身練功褲)。

復試:舞蹈表演(限三分鐘以內,自備伴奏CD;
考生須仔細檢查CD質量,如因CD質量問題影響考試,由考生本人負責),舞蹈模仿。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初試(舞蹈基本功)50%+復試(舞蹈表演及模仿)50%。

八、文化科目考試

考生持本院“文化考試通知書”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辦理高考手續(xù),并參加全國高等院校文科類或理科類規(guī)定的全部科目考試。

九、錄取

1、音樂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shù)線前提下,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70%+文化課高考成績30%),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2、音樂學理論、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shù)線的前提下,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50%+文化課高考成績50%),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3、藝術管理方向考生,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當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 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20%+文化課高考成績80%),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獲得我院其它任一專業(yè)方向“文化考試通知書”的考生,均可填報藝術管理專業(yè)方向,達到錄取條件且在藝術管理專業(yè)方向上線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結合招生計劃,按文化課高考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如文化課高考成績總分相同,按語文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仍相同,則按英語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再相同,則參照其專業(yè)結構成績。

4、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指揮、視唱練耳、演唱、中國樂器演奏、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鋼琴演奏、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舞蹈表演與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shù)線的前提下,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專業(yè)結構成績,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十、其它事項

1、《樂理》、《視唱》、《聽寫》及其它專業(yè)筆試科目考試大綱均在我院招生考試網(wǎng)上http://zsks.whcm.edu.cn另行發(fā)布。

2、報考演奏專業(yè)的考生考試時及入學后所用樂器,除鋼琴、電子鍵盤樂器之外的其它樂器一律自備。招生考試期間,電子管風琴考場備有電子管風琴(雅馬哈900型),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號的樂器,請自備;
西洋打擊樂器和民族打擊樂器考場備有定音鼓、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
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考場備有爵士鼓,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

3、嚴禁考生將任何書刊、報紙、資料、無線通訊設備和電子產品及其他違規(guī)物品帶入考場,對作弊和違規(guī)考生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jīng)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及被錄取資格,已經(jīng)入學的,取消其學籍。

4、已被錄取的新生應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自動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規(guī)定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學籍。

5、新生入學第一年為試讀期,試讀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6、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各種待遇按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本簡章未盡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導致的調整變更,招生辦公室將在我院校園網(wǎng)上及時發(fā)布信息,并以新發(fā)布的信息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校園網(wǎng)上的招生信息。

8、本簡章由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27-88076720(高峰期線路忙時,請耐心撥打)

溫馨提示:

各位考生在我院專業(yè)報名時,務必認真、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尤其是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確保信息準確無誤,以便招考期間聯(lián)系。


武漢音樂學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一、培養(yǎng)目標

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音樂、舞蹈專業(yè)人才及師資。

二、專業(yè)、學制、學歷層次

專業(yè) 專業(yè)方向 及 學 制 教學單位
音樂學 音樂教育 (四年) 音樂教育學院
音樂學理論(五年) 音樂學系
藝術管理(四年)
鋼琴調律(四年) 演藝學院
作曲與作曲
技術理論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五年) 作曲系
視唱練耳(四年)
錄音藝術 音樂音響導演(四年)
音樂編輯與制作(四年) 演藝學院
音樂表演 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 (五年) 作曲系
演唱(民族聲樂、美聲)(四年) 聲樂系
中國樂器演奏(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民族打擊樂器)(四年) 民樂系
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號、圓號、長號、大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西洋打擊樂器)(四年) 管弦系
鍵盤樂器演奏(鋼琴、鋼琴藝術指導) (四年) 鋼琴系
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四年) 演藝學院
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鋼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電子鍵盤) (四年)
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電吉他、電貝司、電小提琴、電大提琴、爵士鼓、古典吉他、薩克斯管) (四年)
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與教育 (四年) 舞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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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我院各專業(yè)方向均面向全國招生,報考條件如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符合報考專業(yè)體檢要求。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應屆畢業(yè)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計劃的說明

  我院屬于教育部批準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之一,在國家招生計劃正式下達前須提前自行組織專業(yè)考試。具體招生計劃數(shù)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后將在招生考試網(wǎng)上公布(網(wǎng)址:http://zsks.whcm.edu.cn),請考生屆時在我院校園網(wǎng)上查詢。

五、專業(yè)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我院專業(yè)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的方式。網(wǎng)上報名時,考生務必認真校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再提交,如考生所填內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武漢音樂學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試科目及內容要求》,將視為專業(yè)報名無效?,F(xiàn)場確認前考生可憑本人注冊賬號登錄網(wǎng)報系統(tǒng)查詢和更改報考信息,報考信息一經(jīng)確認,一律不予更改。

1、網(wǎng)上報名:

(1)網(wǎng)址:http://zsks.whcm.edu.cn(2)時間:2013年1月13日至2月13日

2、現(xiàn)場確認時間:

2013年2月17-18日,報考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專業(yè)方向的考生現(xiàn)場確認;

2013年2月22日,報考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視唱練耳、指揮、鋼琴調律、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專業(yè)方向的考生現(xiàn)場確認;

2013年2月24-25日,報考演唱(民族聲樂和美聲)、中國樂器(含民族打擊樂器)演奏、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舞蹈表演與教育專業(yè)方向的考生現(xiàn)場確認。

3、現(xiàn)場確認地點:武漢市武昌區(qū)張之洞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新校區(qū)A棟一樓。

4、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

湖北省考生持“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 復印件3張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張,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包括采集照片、校驗報名信息并簽名確認及繳費和領取準考證)。

外省考生如已在戶口所在?。ㄊ校└哒修k辦理藝術類高考報名手續(xù),須持藝術類高考準考證復印件3張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張;
如未辦理高考報名手續(xù),須持所在學校介紹信或畢業(yè)證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張,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包括采集照片、校驗報名信息并簽名確認及繳費和領取準考證)。

專業(yè)報名初試費每方向每人次150元;
通過初試者,需辦理復試手續(xù)并繳納復試費每方向每人次200元;
初復試一并進行的,每方向每人次350元。

所有參加專業(yè)報名網(wǎng)報的考生必須參加專業(yè)報名的現(xiàn)場確認,否則將視作無效報名。

因故未在網(wǎng)上報名的考生,可在現(xiàn)場確認時進行網(wǎng)報的補報(需交補報手續(xù)費100元)。

注意事項:


①每位考生限報三個專業(yè)方向(含主報和兼報),多報無效,如果考生所報考的三個專業(yè)方向在考試時間上發(fā)生沖突,由考生自行取舍;


②鍵盤樂器演奏中的鋼琴演奏與鋼琴藝術指導初、復試均同考場考試,考試內容與要求相同,二者之間既可單報也可兼報,單報按一個專業(yè)方向收費,兼報按兩個專業(yè)方向收費;


③各專業(yè)方向考試曲目的填寫順序必須按照招生簡章規(guī)定曲目的順序填寫;


④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視唱練耳、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指揮、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專業(yè)方向專業(yè)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⑤視唱、聽寫、樂理科目分別按A、B、C三個類別進行考試,具體見專業(yè)考試科目設置與內容;

⑥演奏、演唱、指揮類科目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演唱、指揮考試內容的全部或部分;

⑦除演唱(民族聲樂、美聲)方向外,專業(yè)考試分初、復試進行的其他音樂表演各專業(yè)方向初、復試曲目均不得重復;

⑧除特別說明可以視譜演奏(唱)的曲目外,其他曲目均為背譜演奏(唱)。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將在我院招生考試網(wǎng)http://zsks.whcm.edu.cn中的 “考試日程安排” 欄目中另行公布。

考試地點:武漢市武昌區(qū)張之洞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新校區(qū)。

七、專業(yè)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結構(演奏、演唱、指揮類考試科目均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演唱、指揮考試內容的全部或部分)

1、音樂教育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聲樂演唱:不同風格聲樂作品2首〔考生自備僅存有本場考試曲目的鋼琴伴奏CD一張,也可清唱,不另配(帶)伴奏人員;
考生須仔細檢查CD質量,如因CD質量問題影響考試,由考生本人負責〕;

(2)鋼琴演奏:自然大調、和聲小調音階、琶音1套〔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四個八度〕,練習曲1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程度),樂曲1首(含音樂會練習曲);

(3)朗誦短文(詩)1篇(首);

(4)加試:舞蹈或其它一種樂器演奏(鋼琴除外),加試為考生自愿參加的考試科目,是否加試由考生自主選擇,加試成績達到及格分數(shù)(百分制的60分)之后,按“加試成績х3%”計入百分制的專業(yè)結構成績。

(5)視唱、聽寫、樂理。(C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聲樂41%+鋼琴41%+朗誦3%+視唱3%+聽寫6%+樂理6%+加試計分。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30%+專業(yè)結構成績70%。

2、音樂學理論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中外音樂基礎知識(以國家頒布的《中小學音樂課程標準》為依據(jù),參考人民音樂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音樂》);

(2)音樂文論寫作:聽音樂寫作文1篇,音樂議論文1篇;

(3)面試:器樂演奏1首(樂器不限),演唱1首(體裁風格不限),回答問題(內容限于人民音樂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音樂》);

(4)聽寫、樂理。(C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中外音樂基礎知識30%+音樂文論寫作30%+器樂演奏10%+演唱10%+回答問題10%+聽寫6%+樂理4%。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50%+專業(yè)結構成績50%。

3、藝術管理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音樂文論寫作:聽音樂寫作文1篇,音樂議論文1篇;

(2)表演能力測試:器樂演奏1首(樂器不限)、演唱1首(體裁風格不限)。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音樂文論寫作60%+表演能力測試40%。#p#分頁標題#e#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80%+專業(yè)結構成績20%。

說明:藝術管理方向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當年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按結構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獲得我院其他任一專業(yè)方向“文化考試通知書”的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均可填報藝術管理專業(yè)方向,達到錄取條件且在藝術管理專業(yè)方向上線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結合招生計劃,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

4、鋼琴調律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鋼琴演奏:大、小調音階、琶音1套〔二升二降調號以上(含二升二降)、四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練習曲1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程度),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樂曲1首(中外不限);

(2)聽寫(A類)、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鋼琴演奏57%+聽寫39%+樂理4%。

5、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作曲Ⅱ(鋼琴曲寫作),基礎和聲;

(2)面試: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如選擇鋼琴必須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獨奏作品1首),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視唱(考試在面試中進行)、聽寫、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3%+基礎和聲17%+樂器演奏13%+綜合素質17%+視唱3%+聽寫6%+樂理6%。

6、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指揮(5首作品或大型作品5個樂章,需含合唱及管弦樂作品),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基礎和聲;

(2)面試:鋼琴演奏(必須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視唱(包括二聲部彈唱,考試在面試中進行),聽寫,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指揮23%+作曲Ⅰ15%+基礎和聲17%+樂器演奏13%+綜合素質17%+視唱3%+聽寫6%+樂理6%。

7、視唱練耳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視唱Ⅰ,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聽寫;

(2)面試:鋼琴演奏(必須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視唱Ⅱ,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樂理(A類),基礎和聲。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視唱Ⅰ19%+視唱Ⅱ5%+聽寫24%+作曲Ⅰ12%+鋼琴演奏16%+綜合素質4%+樂理12%+基礎和聲8%。

8、音樂音響導演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作曲Ⅱ(多聲部寫作),基礎和聲;

(2)面試: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如選擇鋼琴要求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獨奏作品1首),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視唱(考試在面試中進行),聽寫,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3%+基礎和聲17%+樂器演奏13%+綜合素質17%+視唱3%+聽寫6%+樂理6%。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50%+專業(yè)結構成績50%。

9、音樂編輯與制作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流行歌曲寫作,和聲編配;

(2)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如選擇鋼琴要求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獨奏作品1首);

(3)聽寫,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流行歌曲寫作30%+和聲編配30%+樂器演奏30%+聽寫6%+樂理4%。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50%+專業(yè)結構成績50%。

10、演唱(民族聲樂、美聲)方向

●民族聲樂

初試:歌曲2首。

復試:

(1)不同風格的歌曲5首(其中應包含1首傳統(tǒng)民歌或根據(jù)傳統(tǒng)民歌改編的歌曲或戲曲、說唱風格的歌曲),音域測試;

(2)視唱,聽寫,樂理。(B類)

●美聲

初試:歌曲2首。

復試:

(1)不同風格的歌曲5首(其中應包含中國歌曲1首;
外國藝術歌曲或外國歌劇詠嘆調1首,用原文演唱),音域測試;

(2)視唱,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唱90%+視唱2%+聽寫4%+樂理4%。

說明:報考演唱方向的考生自帶鋼琴伴奏人員,初試時不化濃妝、不穿演出服、不穿鞋跟超過5cm以上的高跟鞋,復試自便。

11、中國樂器演奏方向

●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

初試:快速或技巧性練習曲1首,有一定難度的樂曲1首。

復試:

(1)有一定難度的、不同風格的樂曲3首(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民族打擊樂器

初試:中國大鼓樂曲1首,排鼓樂曲1首。

復試:

(1)鍵盤打擊樂器樂曲或練習曲1首,小軍鼓樂曲或練習曲1首,自選樂器演奏(從定音鼓、板鼓、手鼓、木琴、馬林巴、組合打擊樂器中自選)練習曲或樂曲1首;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5%+演奏復試60%+視奏5% +聽寫6%+樂理4%。

12、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方向

●小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四升四降調號以內(含四升四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四升四降調號以內(含四升四降)〕,三度、六度、八度、伸指八度、十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羅德、頓特op.35、帕格尼尼隨想曲)。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或巴赫無伴奏奏鳴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中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三度、六度、八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克萊采爾練習曲及羅德、頓特op.35、帕格尼尼隨想曲)。

復試:#p#分頁標題#e#

(1)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炫技性樂曲和協(xié)奏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大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三度、六度、八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大提琴練習曲》(宋濤編2、3冊)、《波泊爾大提琴高級練習曲40首》〕。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炫技性樂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低音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二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二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赫拉貝、斯托爾希練習曲》)。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炫技性樂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木管、銅管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1套〔三升三降調號以內(含三升三降)分別用連音、吐音吹奏〕,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

復試:

(1)樂曲1首,奏鳴曲或協(xié)奏曲1個樂章(與鋼琴合作的奏鳴曲可以視譜演奏);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奏鳴曲、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西洋打擊樂器

初試:
①軍鼓:滾奏技巧1分鐘(由慢至漸快至快至漸慢至慢,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演奏),練習曲2首(選自《軍鼓練習曲集》(科伊內編著)、《科勞·埃爾》);

②馬林巴琴:大、小調音階、琶音、分解和弦(各種升、降調號、三個八度以上),練習曲2首(兩個升、降調號以上,二棰或四棰);

③定音鼓:滾奏技巧(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制音技巧(各種音符、休止符)。

復試:

(1)軍鼓:獨奏曲1首;

(2)馬林巴琴(二棰、四棰不限):樂曲1首〔選自以下曲目:《匈牙利狂想曲》(捷克包佩)、《查爾達什舞曲》(西班牙 蒙蒂)、《艾瑞克四首小品》(法國 艾瑞克)、《竹林》(日本 安貝圭子)、《櫻花》(日本 安貝圭子)、《羅薩曼前奏曲》(法國 羅薩若)、《羅薩曼協(xié)奏曲》(法國羅薩若)、《風紋》(日本 安貝圭子)、《蛙人》(日本 安貝圭子)、《北方的壺》(日本 安貝圭子)、《?!罚ㄈ毡?安貝圭子)、《傳奇》(西班牙 阿爾信里尼)〕;

(3)定音鼓: 練習曲2首;

(4)自選樂器演奏(在爵士鼓、民族排鼓、中國大鼓、套鼓中任選):練習曲、樂曲各1首;

(5)視奏(軍鼓和馬林巴樂曲);

(6)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5%+演奏復試60%+視奏5%+聽寫6%+樂理4%。

13、鍵盤樂器演奏方向

●鋼琴●鋼琴藝術指導

初試:技巧性練習曲2首(其中1首須選自肖邦練習曲)。

復試:

(1)復調作品1首(前奏曲與賦格),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樂曲1首(中外不限);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5%+演奏復試60%+視奏5%+聽寫6%+樂理4%。

14、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演唱歌曲4首(唱法不限,考生自備僅存有本場考試曲目的伴奏CD一張,也可清唱,不另配(帶)伴奏;
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使用話筒演唱;
考生須仔細檢查CD質量,如因CD質量問題影響考試,由考生本人負責)。

(2)聽寫,樂理。(C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唱90%+聽寫6%+樂理4%。

15、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方向

●鋼琴

初試:技巧性練習曲2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740程度)。

復試:復調作品1首(前奏曲與賦格),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樂曲1首(中外不限);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手風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一套(調性不限),練習曲或快速技巧性樂曲1首。

復試:

(1)復調作品1首,不同風格的樂曲2首(中外不限);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電子管風琴

初試:練習曲1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740程度),快速技巧性樂曲1首。

復試:

(1)復調作品1首(巴赫三部創(chuàng)意曲程度以上),中型樂曲1首;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電子鍵盤

初試:技巧性練習曲1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740程度),爵士樂曲1首。

復試:

(1)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有一定難度的流行樂曲1首(不含爵士樂曲);
流行樂曲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考生須使用考場提供的鋼琴或電子鍵盤樂器演奏,如使用電子鍵盤樂器演奏,不得提前預制伴奏音響。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4%+演奏復試56%+視奏10%+聽寫6%+樂理4%。

16、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

●電小提琴、電大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單音音階、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二升二降調號及以上),雙音音階1套(三度、六度、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快速技巧性練習曲1首。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或巴赫無伴奏奏鳴曲1個快板樂章,炫技性樂曲1首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流行樂曲視奏。(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帶伴奏人員)

(2)聽寫;
樂理。(B類)

●電吉他、電貝司(只能選擇其中一種報考,不能互相兼報)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1套(二升二降調號及以上),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快速技巧性練習曲1首(無伴奏)。

復試:

(1)和弦練習曲1首,炫技性練習曲1首(無伴奏),樂曲1首;
流行樂曲視奏。(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帶伴奏人員)

(2)聽寫,樂理。(B類)

●爵士鼓

初試:小軍鼓基本功練習2條(1條滾奏,力度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演奏;
1條選自Sabin軍鼓基本功40條),軍鼓練習曲1首。#p#分頁標題#e#

復試:

(1)爵士套鼓基本功訓練1首,爵士套鼓樂曲3首;
爵士鼓和軍鼓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古典吉他

初試:大調或小調單音音階1套(兩升兩降調號及以上),雙音音階1套(三度、六度、八度、十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輪指練習曲或含有輪指技術的樂曲1首,復調作品1首(選自巴赫無伴奏小提琴組曲、大提琴組曲或魯特琴作品)。

復試:

(1)練習曲2首(維拉·羅伯斯十二首高級練習曲1首、巴里奧斯練習曲或巴里奧斯音樂會練習曲1首),協(xié)奏曲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或大型獨奏樂曲1首;
視奏。(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帶伴奏人員)

(2)聽寫,樂理。(B類)

●薩克斯管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1套〔二升二降調號及以上,分別用連音、吐音吹奏〕,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

復試:

(1)樂曲1首,奏鳴曲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奏鳴曲、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帶伴奏人員)

(2)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4%+演奏復試56%+視奏10%+聽寫6%+樂理4%。

17、舞蹈表演與教育

初試:舞蹈基本功,包括
①踢、搬、控前旁后腿;

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橫雙飛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飛腳(男)、旋子(男)、蠻子(男)、蹦子(男);

③四位轉、平轉、揮邊轉或旁腿轉;

④點翻、串翻、掃堂(男)、贊步(男)。以上各種技巧可作復合性的展示,考生初試應著練功服(女:體操服、褲襪;
男:汗衫、緊身練功褲)。

復試:舞蹈表演(限三分鐘以內,自備伴奏CD;
考生須仔細檢查CD質量,如因CD質量問題影響考試,由考生本人負責),舞蹈模仿。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初試(舞蹈基本功)50%+復試(舞蹈表演及模仿)50%。

八、文化科目考試

考生持本院“文化考試通知書”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辦理高考手續(xù),并參加全國高等院校文科類或理科類規(guī)定的全部科目考試。

九、錄取

1、音樂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shù)線前提下,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70%+文化課高考成績30%),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2、音樂學理論、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shù)線的前提下,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50%+文化課高考成績50%),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3、藝術管理方向考生,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當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 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20%+文化課高考成績80%),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獲得我院其它任一專業(yè)方向“文化考試通知書”的考生,均可填報藝術管理專業(yè)方向,達到錄取條件且在藝術管理專業(yè)方向上線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結合招生計劃,按文化課高考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如文化課高考成績總分相同,按語文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仍相同,則按英語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再相同,則參照其專業(yè)結構成績。

4、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指揮、視唱練耳、演唱、中國樂器演奏、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鋼琴演奏、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舞蹈表演與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shù)線的前提下,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專業(yè)結構成績,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十、其它事項

1、《樂理》、《視唱》、《聽寫》及其它專業(yè)筆試科目考試大綱均在我院招生考試網(wǎng)上http://zsks.whcm.edu.cn另行發(fā)布。

2、報考演奏專業(yè)的考生考試時及入學后所用樂器,除鋼琴、電子鍵盤樂器之外的其它樂器一律自備。招生考試期間,電子管風琴考場備有電子管風琴(雅馬哈900型),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號的樂器,請自備;
西洋打擊樂器和民族打擊樂器考場備有定音鼓、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
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考場備有爵士鼓,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

3、嚴禁考生將任何書刊、報紙、資料、無線通訊設備和電子產品及其他違規(guī)物品帶入考場,對作弊和違規(guī)考生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jīng)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及被錄取資格,已經(jīng)入學的,取消其學籍。

4、已被錄取的新生應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自動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規(guī)定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學籍。

5、新生入學第一年為試讀期,試讀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6、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各種待遇按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本簡章未盡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導致的調整變更,招生辦公室將在我院校園網(wǎng)上及時發(fā)布信息,并以新發(fā)布的信息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校園網(wǎng)上的招生信息。

8、本簡章由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27-88076720(高峰期線路忙時,請耐心撥打)

溫馨提示:

各位考生在我院專業(yè)報名時,務必認真、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尤其是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確保信息準確無誤,以便招考期間聯(lián)系。


武漢音樂學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一、培養(yǎng)目標

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音樂、舞蹈專業(yè)人才及師資。

二、專業(yè)、學制、學歷層次

專業(yè) 專業(yè)方向 及 學 制 教學單位
音樂學 音樂教育 (四年) 音樂教育學院
音樂學理論(五年) 音樂學系
藝術管理(四年)
鋼琴調律(四年) 演藝學院
作曲與作曲
技術理論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五年) 作曲系
視唱練耳(四年)
錄音藝術 音樂音響導演(四年)
音樂編輯與制作(四年) 演藝學院
音樂表演 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 (五年) 作曲系
演唱(民族聲樂、美聲)(四年) 聲樂系
中國樂器演奏(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民族打擊樂器)(四年) 民樂系
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號、圓號、長號、大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西洋打擊樂器)(四年) 管弦系
鍵盤樂器演奏(鋼琴、鋼琴藝術指導) (四年) 鋼琴系
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四年) 演藝學院
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鋼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電子鍵盤) (四年)
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電吉他、電貝司、電小提琴、電大提琴、爵士鼓、古典吉他、薩克斯管) (四年)
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與教育 (四年) 舞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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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我院各專業(yè)方向均面向全國招生,報考條件如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符合報考專業(yè)體檢要求。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應屆畢業(yè)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計劃的說明

  我院屬于教育部批準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之一,在國家招生計劃正式下達前須提前自行組織專業(yè)考試。具體招生計劃數(shù)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后將在招生考試網(wǎng)上公布(網(wǎng)址:http://zsks.whcm.edu.cn),請考生屆時在我院校園網(wǎng)上查詢。

五、專業(yè)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我院專業(yè)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的方式。網(wǎng)上報名時,考生務必認真校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再提交,如考生所填內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武漢音樂學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試科目及內容要求》,將視為專業(yè)報名無效?,F(xiàn)場確認前考生可憑本人注冊賬號登錄網(wǎng)報系統(tǒng)查詢和更改報考信息,報考信息一經(jīng)確認,一律不予更改。

1、網(wǎng)上報名:

(1)網(wǎng)址:http://zsks.whcm.edu.cn(2)時間:2013年1月13日至2月13日

2、現(xiàn)場確認時間:

2013年2月17-18日,報考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專業(yè)方向的考生現(xiàn)場確認;

2013年2月22日,報考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視唱練耳、指揮、鋼琴調律、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專業(yè)方向的考生現(xiàn)場確認;

2013年2月24-25日,報考演唱(民族聲樂和美聲)、中國樂器(含民族打擊樂器)演奏、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舞蹈表演與教育專業(yè)方向的考生現(xiàn)場確認。

3、現(xiàn)場確認地點:武漢市武昌區(qū)張之洞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新校區(qū)A棟一樓。

4、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

湖北省考生持“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 復印件3張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張,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包括采集照片、校驗報名信息并簽名確認及繳費和領取準考證)。

外省考生如已在戶口所在?。ㄊ校└哒修k辦理藝術類高考報名手續(xù),須持藝術類高考準考證復印件3張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張;
如未辦理高考報名手續(xù),須持所在學校介紹信或畢業(yè)證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張,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包括采集照片、校驗報名信息并簽名確認及繳費和領取準考證)。

專業(yè)報名初試費每方向每人次150元;
通過初試者,需辦理復試手續(xù)并繳納復試費每方向每人次200元;
初復試一并進行的,每方向每人次350元。

所有參加專業(yè)報名網(wǎng)報的考生必須參加專業(yè)報名的現(xiàn)場確認,否則將視作無效報名。

因故未在網(wǎng)上報名的考生,可在現(xiàn)場確認時進行網(wǎng)報的補報(需交補報手續(xù)費100元)。

注意事項:


①每位考生限報三個專業(yè)方向(含主報和兼報),多報無效,如果考生所報考的三個專業(yè)方向在考試時間上發(fā)生沖突,由考生自行取舍;


②鍵盤樂器演奏中的鋼琴演奏與鋼琴藝術指導初、復試均同考場考試,考試內容與要求相同,二者之間既可單報也可兼報,單報按一個專業(yè)方向收費,兼報按兩個專業(yè)方向收費;


③各專業(yè)方向考試曲目的填寫順序必須按照招生簡章規(guī)定曲目的順序填寫;


④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視唱練耳、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指揮、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專業(yè)方向專業(yè)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⑤視唱、聽寫、樂理科目分別按A、B、C三個類別進行考試,具體見專業(yè)考試科目設置與內容;

⑥演奏、演唱、指揮類科目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演唱、指揮考試內容的全部或部分;

⑦除演唱(民族聲樂、美聲)方向外,專業(yè)考試分初、復試進行的其他音樂表演各專業(yè)方向初、復試曲目均不得重復;

⑧除特別說明可以視譜演奏(唱)的曲目外,其他曲目均為背譜演奏(唱)。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將在我院招生考試網(wǎng)http://zsks.whcm.edu.cn中的 “考試日程安排” 欄目中另行公布。

考試地點:武漢市武昌區(qū)張之洞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新校區(qū)。

七、專業(yè)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結構(演奏、演唱、指揮類考試科目均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演唱、指揮考試內容的全部或部分)

1、音樂教育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聲樂演唱:不同風格聲樂作品2首〔考生自備僅存有本場考試曲目的鋼琴伴奏CD一張,也可清唱,不另配(帶)伴奏人員;
考生須仔細檢查CD質量,如因CD質量問題影響考試,由考生本人負責〕;

(2)鋼琴演奏:自然大調、和聲小調音階、琶音1套〔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四個八度〕,練習曲1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程度),樂曲1首(含音樂會練習曲);

(3)朗誦短文(詩)1篇(首);

(4)加試:舞蹈或其它一種樂器演奏(鋼琴除外),加試為考生自愿參加的考試科目,是否加試由考生自主選擇,加試成績達到及格分數(shù)(百分制的60分)之后,按“加試成績х3%”計入百分制的專業(yè)結構成績。

(5)視唱、聽寫、樂理。(C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聲樂41%+鋼琴41%+朗誦3%+視唱3%+聽寫6%+樂理6%+加試計分。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30%+專業(yè)結構成績70%。

2、音樂學理論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中外音樂基礎知識(以國家頒布的《中小學音樂課程標準》為依據(jù),參考人民音樂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音樂》);

(2)音樂文論寫作:聽音樂寫作文1篇,音樂議論文1篇;

(3)面試:器樂演奏1首(樂器不限),演唱1首(體裁風格不限),回答問題(內容限于人民音樂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音樂》);

(4)聽寫、樂理。(C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中外音樂基礎知識30%+音樂文論寫作30%+器樂演奏10%+演唱10%+回答問題10%+聽寫6%+樂理4%。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50%+專業(yè)結構成績50%。

3、藝術管理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音樂文論寫作:聽音樂寫作文1篇,音樂議論文1篇;

(2)表演能力測試:器樂演奏1首(樂器不限)、演唱1首(體裁風格不限)。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音樂文論寫作60%+表演能力測試40%。#p#分頁標題#e#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80%+專業(yè)結構成績20%。

說明:藝術管理方向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當年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按結構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獲得我院其他任一專業(yè)方向“文化考試通知書”的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均可填報藝術管理專業(yè)方向,達到錄取條件且在藝術管理專業(yè)方向上線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結合招生計劃,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

4、鋼琴調律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鋼琴演奏:大、小調音階、琶音1套〔二升二降調號以上(含二升二降)、四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練習曲1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程度),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樂曲1首(中外不限);

(2)聽寫(A類)、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鋼琴演奏57%+聽寫39%+樂理4%。

5、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作曲Ⅱ(鋼琴曲寫作),基礎和聲;

(2)面試: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如選擇鋼琴必須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獨奏作品1首),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視唱(考試在面試中進行)、聽寫、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3%+基礎和聲17%+樂器演奏13%+綜合素質17%+視唱3%+聽寫6%+樂理6%。

6、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指揮(5首作品或大型作品5個樂章,需含合唱及管弦樂作品),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基礎和聲;

(2)面試:鋼琴演奏(必須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視唱(包括二聲部彈唱,考試在面試中進行),聽寫,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指揮23%+作曲Ⅰ15%+基礎和聲17%+樂器演奏13%+綜合素質17%+視唱3%+聽寫6%+樂理6%。

7、視唱練耳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視唱Ⅰ,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聽寫;

(2)面試:鋼琴演奏(必須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視唱Ⅱ,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樂理(A類),基礎和聲。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視唱Ⅰ19%+視唱Ⅱ5%+聽寫24%+作曲Ⅰ12%+鋼琴演奏16%+綜合素質4%+樂理12%+基礎和聲8%。

8、音樂音響導演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fā)展),作曲Ⅱ(多聲部寫作),基礎和聲;

(2)面試: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如選擇鋼琴要求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獨奏作品1首),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視唱(考試在面試中進行),聽寫,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3%+基礎和聲17%+樂器演奏13%+綜合素質17%+視唱3%+聽寫6%+樂理6%。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50%+專業(yè)結構成績50%。

9、音樂編輯與制作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流行歌曲寫作,和聲編配;

(2)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如選擇鋼琴要求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如選擇其它樂器則要求演奏獨奏作品1首);

(3)聽寫,樂理。(A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流行歌曲寫作30%+和聲編配30%+樂器演奏30%+聽寫6%+樂理4%。

結構總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50%+專業(yè)結構成績50%。

10、演唱(民族聲樂、美聲)方向

●民族聲樂

初試:歌曲2首。

復試:

(1)不同風格的歌曲5首(其中應包含1首傳統(tǒng)民歌或根據(jù)傳統(tǒng)民歌改編的歌曲或戲曲、說唱風格的歌曲),音域測試;

(2)視唱,聽寫,樂理。(B類)

●美聲

初試:歌曲2首。

復試:

(1)不同風格的歌曲5首(其中應包含中國歌曲1首;
外國藝術歌曲或外國歌劇詠嘆調1首,用原文演唱),音域測試;

(2)視唱,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唱90%+視唱2%+聽寫4%+樂理4%。

說明:報考演唱方向的考生自帶鋼琴伴奏人員,初試時不化濃妝、不穿演出服、不穿鞋跟超過5cm以上的高跟鞋,復試自便。

11、中國樂器演奏方向

●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

初試:快速或技巧性練習曲1首,有一定難度的樂曲1首。

復試:

(1)有一定難度的、不同風格的樂曲3首(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民族打擊樂器

初試:中國大鼓樂曲1首,排鼓樂曲1首。

復試:

(1)鍵盤打擊樂器樂曲或練習曲1首,小軍鼓樂曲或練習曲1首,自選樂器演奏(從定音鼓、板鼓、手鼓、木琴、馬林巴、組合打擊樂器中自選)練習曲或樂曲1首;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5%+演奏復試60%+視奏5% +聽寫6%+樂理4%。

12、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方向

●小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四升四降調號以內(含四升四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四升四降調號以內(含四升四降)〕,三度、六度、八度、伸指八度、十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羅德、頓特op.35、帕格尼尼隨想曲)。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或巴赫無伴奏奏鳴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中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三度、六度、八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克萊采爾練習曲及羅德、頓特op.35、帕格尼尼隨想曲)。

復試:#p#分頁標題#e#

(1)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炫技性樂曲和協(xié)奏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大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三度、六度、八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大提琴練習曲》(宋濤編2、3冊)、《波泊爾大提琴高級練習曲40首》〕。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炫技性樂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低音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二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七種琶音1套〔二個八度、兩升兩降調號以內(含兩升兩降)〕,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選自《赫拉貝、斯托爾希練習曲》)。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炫技性樂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木管、銅管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1套〔三升三降調號以內(含三升三降)分別用連音、吐音吹奏〕,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

復試:

(1)樂曲1首,奏鳴曲或協(xié)奏曲1個樂章(與鋼琴合作的奏鳴曲可以視譜演奏);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奏鳴曲、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有伴奏,伴奏人員自帶)

(2)聽寫,樂理。(B類)

●西洋打擊樂器

初試:
①軍鼓:滾奏技巧1分鐘(由慢至漸快至快至漸慢至慢,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演奏),練習曲2首(選自《軍鼓練習曲集》(科伊內編著)、《科勞·埃爾》);

②馬林巴琴:大、小調音階、琶音、分解和弦(各種升、降調號、三個八度以上),練習曲2首(兩個升、降調號以上,二棰或四棰);

③定音鼓:滾奏技巧(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制音技巧(各種音符、休止符)。

復試:

(1)軍鼓:獨奏曲1首;

(2)馬林巴琴(二棰、四棰不限):樂曲1首〔選自以下曲目:《匈牙利狂想曲》(捷克包佩)、《查爾達什舞曲》(西班牙 蒙蒂)、《艾瑞克四首小品》(法國 艾瑞克)、《竹林》(日本 安貝圭子)、《櫻花》(日本 安貝圭子)、《羅薩曼前奏曲》(法國 羅薩若)、《羅薩曼協(xié)奏曲》(法國羅薩若)、《風紋》(日本 安貝圭子)、《蛙人》(日本 安貝圭子)、《北方的壺》(日本 安貝圭子)、《海》(日本 安貝圭子)、《傳奇》(西班牙 阿爾信里尼)〕;

(3)定音鼓: 練習曲2首;

(4)自選樂器演奏(在爵士鼓、民族排鼓、中國大鼓、套鼓中任選):練習曲、樂曲各1首;

(5)視奏(軍鼓和馬林巴樂曲);

(6)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5%+演奏復試60%+視奏5%+聽寫6%+樂理4%。

13、鍵盤樂器演奏方向

●鋼琴●鋼琴藝術指導

初試:技巧性練習曲2首(其中1首須選自肖邦練習曲)。

復試:

(1)復調作品1首(前奏曲與賦格),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樂曲1首(中外不限);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5%+演奏復試60%+視奏5%+聽寫6%+樂理4%。

14、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演唱歌曲4首(唱法不限,考生自備僅存有本場考試曲目的伴奏CD一張,也可清唱,不另配(帶)伴奏;
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使用話筒演唱;
考生須仔細檢查CD質量,如因CD質量問題影響考試,由考生本人負責)。

(2)聽寫,樂理。(C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唱90%+聽寫6%+樂理4%。

15、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方向

●鋼琴

初試:技巧性練習曲2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740程度)。

復試:復調作品1首(前奏曲與賦格),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樂曲1首(中外不限);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手風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一套(調性不限),練習曲或快速技巧性樂曲1首。

復試:

(1)復調作品1首,不同風格的樂曲2首(中外不限);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電子管風琴

初試:練習曲1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740程度),快速技巧性樂曲1首。

復試:

(1)復調作品1首(巴赫三部創(chuàng)意曲程度以上),中型樂曲1首;
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電子鍵盤

初試:技巧性練習曲1首(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740程度),爵士樂曲1首。

復試:

(1)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有一定難度的流行樂曲1首(不含爵士樂曲);
流行樂曲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考生須使用考場提供的鋼琴或電子鍵盤樂器演奏,如使用電子鍵盤樂器演奏,不得提前預制伴奏音響。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4%+演奏復試56%+視奏10%+聽寫6%+樂理4%。

16、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

●電小提琴、電大提琴

初試:大調或小調單音音階、七種琶音1套(三個八度,二升二降調號及以上),雙音音階1套(三度、六度、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快速技巧性練習曲1首。

復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或巴赫無伴奏奏鳴曲1個快板樂章,炫技性樂曲1首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流行樂曲視奏。(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帶伴奏人員)

(2)聽寫;
樂理。(B類)

●電吉他、電貝司(只能選擇其中一種報考,不能互相兼報)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1套(二升二降調號及以上),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快速技巧性練習曲1首(無伴奏)。

復試:

(1)和弦練習曲1首,炫技性練習曲1首(無伴奏),樂曲1首;
流行樂曲視奏。(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帶伴奏人員)

(2)聽寫,樂理。(B類)

●爵士鼓

初試:小軍鼓基本功練習2條(1條滾奏,力度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演奏;
1條選自Sabin軍鼓基本功40條),軍鼓練習曲1首。#p#分頁標題#e#

復試:

(1)爵士套鼓基本功訓練1首,爵士套鼓樂曲3首;
爵士鼓和軍鼓視奏。

(2)聽寫,樂理。(B類)

●古典吉他

初試:大調或小調單音音階1套(兩升兩降調號及以上),雙音音階1套(三度、六度、八度、十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輪指練習曲或含有輪指技術的樂曲1首,復調作品1首(選自巴赫無伴奏小提琴組曲、大提琴組曲或魯特琴作品)。

復試:

(1)練習曲2首(維拉·羅伯斯十二首高級練習曲1首、巴里奧斯練習曲或巴里奧斯音樂會練習曲1首),協(xié)奏曲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或大型獨奏樂曲1首;
視奏。(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帶伴奏人員)

(2)聽寫,樂理。(B類)

●薩克斯管

初試: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1套〔二升二降調號及以上,分別用連音、吐音吹奏〕,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
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

復試:

(1)樂曲1首,奏鳴曲或協(xié)奏曲1個樂章;
視奏(樂隊聲部片段)。(奏鳴曲、協(xié)奏曲和有伴奏的樂曲必須自帶伴奏人員)

(2)聽寫,樂理。(B類)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奏初試24%+演奏復試56%+視奏10%+聽寫6%+樂理4%。

17、舞蹈表演與教育

初試:舞蹈基本功,包括
①踢、搬、控前旁后腿;

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橫雙飛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飛腳(男)、旋子(男)、蠻子(男)、蹦子(男);

③四位轉、平轉、揮邊轉或旁腿轉;

④點翻、串翻、掃堂(男)、贊步(男)。以上各種技巧可作復合性的展示,考生初試應著練功服(女:體操服、褲襪;
男:汗衫、緊身練功褲)。

復試:舞蹈表演(限三分鐘以內,自備伴奏CD;
考生須仔細檢查CD質量,如因CD質量問題影響考試,由考生本人負責),舞蹈模仿。

專業(yè)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初試(舞蹈基本功)50%+復試(舞蹈表演及模仿)50%。

八、文化科目考試

考生持本院“文化考試通知書”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辦理高考手續(xù),并參加全國高等院校文科類或理科類規(guī)定的全部科目考試。

九、錄取

1、音樂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shù)線前提下,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70%+文化課高考成績30%),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2、音樂學理論、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shù)線的前提下,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50%+文化課高考成績50%),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3、藝術管理方向考生,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當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 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yè)結構成績20%+文化課高考成績80%),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獲得我院其它任一專業(yè)方向“文化考試通知書”的考生,均可填報藝術管理專業(yè)方向,達到錄取條件且在藝術管理專業(yè)方向上線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結合招生計劃,按文化課高考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如文化課高考成績總分相同,按語文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仍相同,則按英語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再相同,則參照其專業(yè)結構成績。

4、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指揮、視唱練耳、演唱、中國樂器演奏、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鋼琴演奏、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舞蹈表演與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shù)線的前提下,根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專業(yè)結構成績,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十、其它事項

1、《樂理》、《視唱》、《聽寫》及其它專業(yè)筆試科目考試大綱均在我院招生考試網(wǎng)上http://zsks.whcm.edu.cn另行發(fā)布。

2、報考演奏專業(yè)的考生考試時及入學后所用樂器,除鋼琴、電子鍵盤樂器之外的其它樂器一律自備。招生考試期間,電子管風琴考場備有電子管風琴(雅馬哈900型),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號的樂器,請自備;
西洋打擊樂器和民族打擊樂器考場備有定音鼓、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
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考場備有爵士鼓,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

3、嚴禁考生將任何書刊、報紙、資料、無線通訊設備和電子產品及其他違規(guī)物品帶入考場,對作弊和違規(guī)考生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jīng)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及被錄取資格,已經(jīng)入學的,取消其學籍。

4、已被錄取的新生應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自動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規(guī)定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學籍。

5、新生入學第一年為試讀期,試讀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6、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各種待遇按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本簡章未盡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導致的調整變更,招生辦公室將在我院校園網(wǎng)上及時發(fā)布信息,并以新發(fā)布的信息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校園網(wǎng)上的招生信息。

8、本簡章由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27-88076720(高峰期線路忙時,請耐心撥打)

溫馨提示:

各位考生在我院專業(yè)報名時,務必認真、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尤其是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確保信息準確無誤,以便招考期間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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