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5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湖北高考網獲悉,2015年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已公布。詳情如下: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是北京市屬重點大學,是一所已有近60年建校歷史,經濟學、管理學為重要特色和突出優(yōu)勢,兼有法學、文學、理學、工學等六大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fā)展的多科性財經類大學。是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學校。學校有著優(yōu)良的體育傳統,非常重視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和培養(yǎng)工作。根據首都經濟貿易高水平運動隊建設的需要,2015年首都經濟貿易繼續(xù)面向全國招收高水平運動員。
一、招生項目
男子籃球、游泳。
二、招生計劃
2015年我校擬招收高水平運動員25名,其中男子籃球項目計劃11名,游泳項目計劃14名。
注:1、以上計劃面向全國,各項目招生計劃視生源情況和項目需求可有小幅調整。
2、未列舉的運動項目不招收高水平運動員。
三、招生對象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具有本簡章所列項目體育特長,且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或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二)考生必須按照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并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三)對于設置省級高水平運動員資格測試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考生,須首先獲得相應的省級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
四、報名與測試
(一)個人申報
考生通過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網站進行網上報名(
截止時間:2015年2月25日),并下載系統自動生成的《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5年高水平運動員報名表》,經中學主管校長簽字蓋章后,隨近三年參加省級(含)以上比賽的成績證明復印件、運動員等級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等裝訂成冊(A4標準),在2015年2月25日之前特快專遞(中國郵政EMS)寄至“北京市豐臺區(qū)花鄉(xiāng)張家路口121號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并在信封注明“高水平運動員材料”字樣。(申請者無論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恕不退還)
(二)現場報名確認
1、報名考生須攜帶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及所在學校介紹信。
2、報名考生須攜帶近三年參加省級(含)以上比賽的成績證明及秩序冊復印件以及運動員等級證書原件以備核對。
3、報名考生須在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核實本人的運動技術等級,對網上核實結果進行截圖保存,并攜帶該截圖的復印件。
4、我校將與每一位考生簽訂“同意接受興奮劑檢查和不使用興奮劑的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或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5、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3月13日8:30—16:00(不接受現場報名)
6、現場確認地點: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北京市豐臺區(qū)花鄉(xiāng)張家路口121號博納樓534房間郵編:100070咨詢電話:010-83952090)
(三)體育專項測試
1、測試時間:
2015年3月14日,詳見準考證(游泳)
2015年3月15日,詳見準考證(男子籃球)
2、測試地點: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體育館
3、測試項目與評分標準:詳見附件
4、凡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考生需自己事先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5、體育部聯系人:趙老師聯系電話:010-83952393
(四)文化課測試
對于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的考生,均可申請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
1、測試時間:
2015年3月16日9:00—16:00
2、測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
3、測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選拔與認定
1、學校成立由校級領導、相關黨政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策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并審核、批準由體育專項測試專家工作組提交的擬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名單。
2、學校成立由體育部相關領導、相關運動項目的校內外專家組成的體育專項測試專家工作組,負責制定體育專項測試標準和測試程序,并依據體育專項測試成績以及項目建設需求,確定擬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名單。
3、擬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名單公示無異議后,作為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生簽訂預錄協議。
4、被我校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統一安排在貿易經濟專業(yè)學習。
5、學生在校期間,須認真參加并完成運動隊的訓練和比賽任務,不得因運動員轉會、到俱樂部試訓等任何理由提出休學申請。學生無故不參加運動隊正常訓練及比賽的,將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六、錄取規(guī)則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經我校認定的高水平運動員,經規(guī)定程序公示無異議者,分以下三個層次錄取。
1、對于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的考生,經本人申請,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核準后,可免于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由我校對其體育專項測試成績與文化課單獨考試成績全面考核后決定是否錄取。我校確定并公示的此類考生入圍人數不得超過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總數的20%。
2、對于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突出(二級以上),確有培養(yǎng)前途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需達到所在省(市、區(qū))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且該類考生的入圍公示人數不超過我校今年招生高水平運動員總數的30%。
3、對于經體育專項測試認為確有培養(yǎng)前途、我校體育運動隊建設確實需要的部分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所在省(市、區(qū))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七、約束與監(jiān)督
1、學校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教學司[2015]1號《關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確保招錄工作各項環(huán)節(jié)的公平、公正、公開。
2、招生監(jiān)察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我校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10-83952173)
3、學校確定擬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名單將于招生網:公示;公示后名單將按規(guī)定報送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
4、未經教育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集中公示的考生,首都經濟貿易不予錄取。
八、本簡章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公布新政策,本簡章相關規(guī)定將按最新政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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