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經濟學院法商學院2015年招生錄取工作嚴正聲明
湖北高考網獲悉,湖北經濟學院法商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嚴格按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湖北經濟學院法商學院2015年普通本??普猩鲁獭芬?guī)定、全部實行網上錄取,沒有任何形式的計劃外招生,學院再次重申:
一、湖北經濟學院法商學院(武漢江夏藏龍島開發(fā)區(qū)楊橋湖大道8號)為我院普通高等教育唯一辦學點。我院未設置所謂“分校”、“基地”等校外辦學點。
二、普通招生工作由我院招生辦公室獨立進行,只在本院招生辦公室設置有招生咨詢點。我院任何時間未委托任何單位、機構和個人在校外任何省份和地區(qū)設置招生咨詢(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大型招生咨詢會除外)、招生報名點,未向校外派駐招生工作人員。
三、我院招生嚴格實施“陽光工程”,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網上錄取,網上錄取為我院唯一錄取渠道;
錄取結果可在各省省級招生網查詢。
四、我院招生計劃是經教育部、省教育廳正式批準,并面向社會公開的,沒有所謂“計劃外招生”、“預留計劃”、“線下招生”、“招生體制外招生”、“交費上學”。
五、我院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門招生錄取政策規(guī)定,招生錄取過程中不收取任何費用,從未委托任何社會機構或個人承擔本院的招生咨詢及辦理相關招生錄取工作。任何假借我院招生人員名義“招生”或承諾“包錄取、包專業(yè)”的,均屬虛假宣傳和違規(guī)承諾,與我院無關。
六、郵政局郵政特快專遞為我院新生錄取通知書發(fā)放的唯一渠道。
七、考生及家長從非正式渠道獲取的信息、得到的承諾造成的后果,我院不負任何責任。我院將對進行欺詐活動、嚴重損害學院聲譽的機構或個人依法追究責任。提醒考生及家長不要輕信謠言,不要輕信虛假承諾。如發(fā)現招生詐騙行為,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或教育主管部門舉報。
八、我院招生咨詢電話:027-81977209、027-81972078、027-81972256
特此聲明!
湖北經濟學院法商學院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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