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考作弊行為七:盜竊試卷
案例回放:2003年高考前一天,某省一縣高考試卷保管室試卷被盜。經過公安機關縝密的偵察,鎖定了該縣某中學高三文科班的一名學生為嫌疑人。經過調查和取證,該考生正是盜取試卷的人。
該考生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的刑事處罰。
新規(guī)認定:根據(jù)“33號令”第二章第十六條規(guī)定:盜竊、損毀、傳播在保密期限內的國家教育考試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考生答卷、考試成績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構成犯罪的,
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縱深解讀:高考是我國考試層次保密程度最高的考試之一,高考試卷只能在開考時,由監(jiān)考人員當眾開啟試卷袋。在未到開啟時間之前都屬絕密級,一旦泄露,將給高考和整個社會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該考生為一己之私利而盜取高考試卷的行為不僅是作弊,而且觸犯了我國的法律,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上一篇:高考作弊行為六:考生團伙作弊
下一篇:高考作弊行為記入誠信檔案
掃一掃加入微信交流群
與學姐學長同城考生自由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