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高校陽光招生問答——陽光招生信息
問: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是什么?
答:湖北省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指出,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要把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作為招生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以公平公正為核心、制度建設為基礎、信息公開為重點、嚴格管理為根本、優(yōu)質服務為依托、有效監(jiān)督為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與我國社會發(fā)展相適應的更加公開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體系。
陽光工程的主要特點是“六公開”和“六不準”。“六公開”即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申訴渠道公開、違規(guī)處理公開;
“六不準”即在招生工作中,全體招生工作人員不準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guī)定,不準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準采取任何方式影響、干擾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準協(xié)助、參與任何機構或中介組織的非法招生活動,不準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現(xiàn)金、有價證券,不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