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濟的特征是什么?
答: (1)行政救濟以行政管理相對方的請求為前提。因為行政救濟制度的設立就是為了對行政管理相對方的合法權益予以救濟和保護。
(2)行政救濟以行政爭議為基礎。行政爭議,也就是行政糾紛,是行政管理相對方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不當,侵犯其合法權益,并對行政行為不服所形成的法律爭議。
(3)行政救濟的最終目的保護相對方的合法權益。行政救濟的核心內容是由有權的國家機關處理和裁決行政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