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邏輯原理》第一章 同步輔導/訓練
第一章引論
內容提要 第一節(jié)普通邏輯的對象 一、普通邏輯是研究思維的邏輯形式及其基本規(guī)律和簡單邏輯方法的科學。 二、思維是人腦的機能,是人腦對于客觀事物間接的、概括的反映。思維屬于認識過程中的理性認識,由概念、判斷和推理所構成。 1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質屬性或特有屬性的思維形式,是思維結構的基本組成要素。 2 ?判斷是對思維對象有所斷定(即肯定或否定)的思維形式,它是由概念組成的,同時,它又為推理提供前提和結論。 3 ?推理是由一個或幾個判斷推出一個新判斷的思維形式,它是思維形式的主體,人們的思維活動主要是靠它來實現(xiàn)的。 4 ?思維與語言有著不可分割的聯(lián)系,沒有語詞和語句,也就沒有概念,判斷和推理,因而也就不可能有人的思維活動。 5 ?思維具有兩個基本特征:一是思維具有概括性,二是思維具有間接性。 三、任何思維都有具體內容,又有邏輯形式。反映在概念、判斷和推理中的特定對象及其屬性,叫做思維的具體內容。思維內容各部分之間的聯(lián)系方式(或形式結構),叫做思維的邏輯形式。 1 ?思維的邏輯形式與思維的具體內容是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的,但是,思維的邏輯形式又有其自身的相對獨立性。普通邏輯不研究思維的具體內容,也不去研究那些個別的邏輯形式,它只研究各種不同類型的思維形式所共同具有的邏輯形式。 2 ?思維的邏輯形式由兩部分組成,一是邏輯常項,二是變項。邏輯常項是指邏輯形式中固定不變的部分,變項是指邏輯形式中可變的部分。 3 ?邏輯常項是判定一種邏輯形式為何種邏輯形式的惟一根據(jù),也是區(qū)別不同種類邏輯形式的惟一依據(jù)。變項不管代入何種不同的具體內容,終究不能改變其邏輯形式。 四、思維的基本規(guī)律是任何人進行思維活動(即運用概念進行判斷和推理)時都必須遵守的最起碼的邏輯規(guī)律。思維的基本規(guī)律有四條,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五、簡單的邏輯方法主要包括:定義、劃分、限制和概括、尋找現(xiàn)象間因果聯(lián)系的方法等。 第二節(jié)學習普通邏輯的意義 學習普通邏輯的根本意義在于:訓練和提高人們的邏輯思維能力,促進智力的發(fā)展,提高全民族的邏輯修養(yǎng)和文化素質,推動我國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具體說來,學習普通邏輯的意義有五個方面: 一、有助于人們正確地認識事物,獲取新知識。 二、有助于人們準確地表達思想,嚴格地論證思想。 三、有助于人們識別、駁斥謬誤與詭辯。 四、有助于人們學習和掌握其他各門科學知識。 五、有助于提高人們的辦事效率。 第三節(jié)邏輯簡史 一、邏輯學的發(fā)源地有三個,即古代的中國、印度和希臘。 二、近代邏輯學的發(fā)展 1 ?17世紀,英國哲學家弗朗西斯。培根提出了科學歸納法,奠定了歸納邏輯的基礎。培根的主要著作是《新工具》,在書中他提出了“三表法”和“排除法”。 在培根以后,英國哲學家約翰。穆勒繼承并發(fā)展了培根的歸納邏輯,在他所著的《邏輯體系: 歸納和演繹》(中譯本為嚴復的《穆勒名學》)中,系統(tǒng)闡述了尋找因果聯(lián)系的五種方法,即契合法、差異法、契合差異并用法、共變法和剩余法,邏輯史上稱為“穆勒五法”。 1662年,《波爾。羅亞爾邏輯》一書的出版標志著集演繹、歸納和一般方法為一體的傳統(tǒng)邏輯已基本定型。 2 ?18世紀到19世紀,德國古典哲學家康德、黑格爾也研究了邏輯問題??档碌谝淮问褂昧恕靶问竭壿嫛边@個名稱,從此以后,“形式邏輯”得到了廣泛的采用。黑格爾在邏輯史上提出了第一個辯證邏輯的體系,雖然他的辯證邏輯體系是建立在唯心主義基礎上的,但是,其中卻包含著不少合理內核和深刻思想。
相關推薦:
2.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如有不實或侵權,請聯(lián)系我們溝通解決。最新官方信息請以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及各教育官網為準!

湖北自考網微信公眾號
隨時獲取自考政策、通知、公告及各類學習資料、學習方法、課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