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實施辦法,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和全國考委《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試行規(guī)定》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適用范圍:凡參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符合本規(guī)定的均可免考相應課程。
第一、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本科及本科以上畢業(yè)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yè)生報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專業(yè),可免考公共政治課、已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基礎課、名稱和要求相同的其他課程。本辦法規(guī)定的“名稱和要求相同的課程”,是指名稱一致、學分相當(學分數等于或高于被免試課程),并在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中地位、作用及要求掌握的程度一致的理論課程;
“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是指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考試課程,考查課程及實踐性環(huán)節(jié)考核課程不在此列。
第二、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飘厴I(yè)生報考我省自學考試本科專業(yè),可免考公共政治課、已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基礎課,名稱和要求相同的“非本專業(yè)加試課程”;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飘厴I(yè)生報考我省自學考試本科專業(yè),可免考已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政治課、公共基礎課、名稱和要求相同的其他課程。
第三、各類高等學校的本科肄業(yè)生、退學生報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可免考已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政治課、公共基礎課以及名稱和要求相同的課程。
第四、各類高等學校??埔陨希ê瑢?疲┊厴I(yè)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本科畢業(yè)生,報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專業(yè),除按照上述規(guī)定免考課程外,還可免考與原所學專業(yè)相對應的課程。即:
1.經濟學、管理學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可免考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課程;
2.各類英語專業(yè)畢業(yè)生可免考英語(一)、英語(二)課程;
3.電工電子信息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課程;
4.法學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可免考法學概論課程;
第五、凡取得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證書,或者大學英語考試成績達到或超過總成績60%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語(一)、英語(二)課程。
第六、凡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二級及以上筆試合格成績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語(一)課程;
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及以上筆試合格成績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語(二)課程。
第七、凡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一級及以上證書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計算機應用基礎及計算機基礎上機實習;
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二級及以上證書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及上機實習,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二級C語言程序設計(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級語言程序設計課程;
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三級PC技術(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和微型計算機原理及應用課程。
第八、考生改報專業(yè)時,如原已辦理過免考的課程在新專業(yè)計劃中沒有設置的,不可在新專業(yè)中免考課程。